太阳系的行星,按照离太阳的距离从近到远,它们依次为水星、金星、地球、火星、木星、土星、天王星、海王星。八大行星自转方向多数也和公转方向一致。只有金星和天王星两个例外。金星自转方向与公转方向相反。而天王星是在轨道上横滚的。而曾经被认为是“九大行星”之一的冥王星于2006年8月24日被定义为“矮行星”。
行星的定义:一是必须围绕恒星运转的天体;二是质量足够大,围绕恒星运转的天体必须靠自身引力使天体呈圆球状;三是其轨道附近应该没有其他物体。按这样的划分,太阳系的行星就只有水、金、地、火、木、土,加上天王、海王星这八颗。 与2006年之前提到的九大行星概念不同,在在2006年8月24日于布拉格举行的第26届国际天文联会中通过的第5号决议中,冥王星被划为矮行星,从太阳系九大行星中被除名。必须是围绕恒星运转的天体——冥王星相符。
而同样具有足够质量、成圆球形,但不能清除其轨道附近其他物体的天体称为“矮行星”,冥王星恰好符合这一定义,并被国际天文学联合会确认是一颗“矮行星”。所以冥王星被归为矮行星。从此太阳系只有八大行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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