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媒可以是氣體也可以是液體,冷煤經由壓縮機壓縮之後變成液體,液體的冷媒是高壓低溫,經由循環後,會再變回氣體,這時候氣體的冷媒,是高溫高壓的。
冷煤會破壞臭氧,是因為冷煤裡面有氟氯碳化物(CFCs),不僅不容易分解,釋放到空氣中後,還會一點一滴的消耗平流層中的臭氧,使得臭氧含量日漸降低,在南極上空還產生了一個大洞。過量的紫外線長驅直入,長期照射下,對人類容易產生皮膚癌、白內障等病變;對整個生態系而言,它還可能造成基因突變、氣候變遷、生態失調的嚴重後果。
根據蒙特婁議定書的決議,大多數的國家都已將CFC’s化合物以及其他破壞臭氧層的化學物質加以管制。我國雖然不是聯合國會員國,但仍然遵守蒙特婁議定書的管制時程以防止臭氧層遭到進一步的破壞。
我國控制臭氧層破壞物質的減量時間表,並與蒙特婁議定書的管制時程比較。
1986年至1996年我國CFC’s化合物的年消費量。
1989年至1995年我國各類CFC’s化合物的年消費量。
由這些資料可看出,我國在過去十年中,已成功減少CFC’s的使用量。其中最主要的用途是作為冷凍空調領域的冷媒之用。圖二為1991年CFC’s應用範圍的比例。
此外,臺灣亦遵守蒙特婁議定書的決議,自1996年1月1日起開始限制HCFC’s的使用量。表三為1996年我國各類HCFC’s化合物的使用情形。並已由政府建立HCFC’s的使用配額制度,目前冷媒與發泡用途占HCHC’s使用總量的98%。
在產官學界的合作下,從暸解臭氧層破壞問題的重要性,到遵守蒙特婁議定書的決議,台灣已成功的完成破壞臭氧層化學物質減量的第一步。本文將對過去幾年的工作加以說明,焦點是放在汽車空調、家用冰箱、小型與大型空調機以及商用冷凍上。
蒙特婁議定書簽訂後的十年間,在政府、研究單位與工業界的合作之下,我國已成功的在管制時程內解決CFC’s替代問題,並開始從技術開發及法令管制兩方面減少HCFC’s化合物的使用量,1996年HCFC’s的使用量非常接近政府所訂的上限,隨著經濟的成長與生活水準的提高,HCFC’s的使用量勢必還會增加,在替代品尚未明朗化之前,即將面對HCFC短缺的問題。
在所有CFC’s與HCFC’s替代品中,HFC-134a將大量使用在電冰箱及汽車空調中。R-410A與R-407C則很可能使用在冷氣機中。對冰水機、商用與工業冷凍系統而言,目前並沒有明顯的替代冷媒出現,但無論如何,能源效率、環境影響與冷媒價格將是新冷媒的三個最重要因素。
近年來,藉由各領域的努力,我國已完成許多配合蒙特婁議定書的工作,並不遜色於世界其他各國,儘管HCFC’s減量使用的時間表相當緊迫,但是我們相信,在政府、研究單位與工業界的合作之下,必定能完成此一重要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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