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4 August 2016

保险粉对人体有什么害处?

保险粉又称连二亚硫酸,但是保险粉实际上是不“保险”的,众多的事故表明连二亚硫酸钠的自燃性、爆炸性、毒害性、遇水或酸易燃的性质,以及其水溶液的不稳定等性质决定了它的危险性,一旦发生意外,其火灾危险性是巨大的。   遇水或遇酸易燃性   遇湿易燃物品是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大量的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有些不需要明火,即能燃烧或爆炸。通常分为两级:一级遇湿易燃物品和二级遇湿易燃物品。 连二亚硫酸钠依据国家标准GB6844-86《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属于一级遇湿易燃物品,遇水后发生化学反应,反应剧烈,产生可燃气体硫化氢和二氧化硫,并放出大量的热。其反应方程式为:2Na2S2O4 +H2O+O2=4NaHSO3产物进一步反应生成硫化氢和二氧化硫。 连二亚硫酸钠由于其成分中的硫属于中间价态,化学性质不稳定,表现出很强的还原性,遇到氧化性强的酸类,例如:硫酸、高氯酸、硝酸、磷酸等强酸,两者就会发生氧化还原反应,反应剧烈,放出大量的热和有毒物质。   连二亚硫酸钠自燃点250℃,由于其燃点低,属于一级易燃固体(燃点一般在300℃下,低熔点者闪点在100℃以下),遇热、火种、摩擦和撞击极易燃烧,燃烧速度快,火灾危险性大,燃烧过程中产生的气体硫化氢气体也可能造成更大燃烧面积,加大其火灾危险性。   连二亚硫酸钠为淡黄色粉末状物质,呈粉末状的物质容易在空气中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火源即发生粉尘爆炸,且连二亚硫酸钠与大多数氧化剂,如氯酸盐、硝酸盐、高氯酸盐、或高锰酸盐等组成的混合物具有爆炸危险性,即使在含有水分的情况下,稍经摩擦或撞击即发生爆炸,特别是受热分解后,反应后生成的易燃气体,易燃气体达到爆炸极限,那么其爆炸危险性更大。   连二亚硫酸钠本身就是一种有毒物质,对人的眼睛、呼吸道黏膜有刺激性,一旦遇水发生燃烧或者爆炸,其燃烧后生成的产物大部分都是有毒的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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